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厅导询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638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BDL202504003GD

项目名称: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厅导询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8000.00(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8000.00(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1

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厅导询员服务项目

1项

528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411  至 202541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瑞安里东片4巷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2 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瑞安里东片4巷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2 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瑞安里东片4巷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响应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总公司/省级公司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总公司/省级公司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3-837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瑞安里东片4巷3号二楼            

联系方式: 0663-2119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663-2119336